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自然资源登记、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据库建设运维,拟定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及操作规范,指导区县(市)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1.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职称、合格证明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16:00
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 “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9日9:00至3月11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2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至 3月30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和面试都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公告。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初定2024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gj.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水平、应变能力、口头表达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方式: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14楼,张老师,0574-89284868;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4993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