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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宁海县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14:19:16

宁海县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着力打造德才兼备、勇于创新、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海县简介
 
宁海地处浙江东部沿海、宁波南翼,位于“一带一路”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交汇处,是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地区之一。宁海人文底蕴深厚,是天下读书种子方孝孺、左联五烈士柔石、民族翰骨潘天寿等历史名人的故乡,是《徐霞客游记》开篇之地和“中国旅游日”发祥地;生态环境优美,拥山抱海、环湾发展,自然资源禀赋优越,是国家级生态县和全域旅游示范县;经济产业发达,坚持向新而行、向绿而生、向海图强,以科技创新驱动三大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崛起,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成为浙江首个千亿县;城市蓬勃发展,人才荟萃、革新攀高,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第45位,成功进入美丽中国县域发展百强县第一方阵,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二、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或毕业论文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或毕业论文摘要部分等证明。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选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选聘岗位

选聘人数

选聘专业

其他资格条件

1

综合管理

10

专业不限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

经济发展(1)

3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

经济发展(2)

2

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学、经济大数据分析、数字经济二级学科专业

4

经济发展(3)

2

互联网金融、金融工程、新经济与金融工程、经济决策与金融管理、投资学、投资经济学二级学科专业

5

城市建设(1)

4

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与区域规划、建筑与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规划与管理、城乡发展与规划二级学科专业

6

城市建设(2)

2

工程财务与造价管理、财务审计与风险管理、审计二级学科专业

7

城市建设(3)

1

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管理、市政工程、消防工程、安全管理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8

科技创新(1)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安全技术与工程、企业发展与创新、科学学与科技管理、大数据公共治理、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9

科技创新(2)

2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制造技术、材料工程、物联网工程、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数据智能分析与应用二级学科专业

10

社会治理(1)

3

法学、法律二级学科专业

11

社会治理(2)

2

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应用心理学、心理学二级学科专业

12

社会治理(3)

1

金融法学、金融服务法、法律与金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二级学科专业

13

乡村振兴(1)

2

文化创意产业管理、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管理、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二级学科专业

14

乡村振兴(2)

1

种子科学与工程、种子科学与技术、作物遗传育种、农艺与种业、林木遗传育种二级学科专业

15

乡村振兴(3)

1

渔业发展、水产、水产养殖二级学科专业

16

能源环境(1)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一级学科专业

17

能源环境(2)

1

能源经济与管理、光伏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风能和太阳能系统及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审核
 
1.系统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至5月15日16时。
 
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 ),选择进入“宁海县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至5月16日16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至5月17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为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为准。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指标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可调整至其余岗位。请及时关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接听电话、查收短信。
 
(二)考试
 
1.面谈
 
根据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和区域分布情况,统一集中组织面谈,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主要了解、考察报考人员的受教育情况、特长、荣誉、个性特征、谈吐礼仪、社会实践、工作愿景和岗位匹配等综合情况,按招聘指标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综合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他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综合素质测试对象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一天20:00以后提出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 分。测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在面试前进行,面试对象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海县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面试,发放考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选聘考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宁海县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获得的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取得的资格证书或学习成绩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聘录用人员,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海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拟选聘录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因故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六、选聘相关政策
 
1.对于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宁海县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2.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以聘任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可以聘任八级职员,在聘用期间考核优秀的,按照相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5.选聘录用人员符合宁海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59971560、5997156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59972278
 
 
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