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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11:26:04

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中心,为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江北区社会治理要素收集、矛盾问题派发、数字化项目开发与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性质: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

数量

专业

学历

户籍

年龄

岗位要求

其他条件

综合管理

5

专业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本年度应届毕业视同等学历)

面向全国

40周岁(不含)以下

1.负责中心科室内综合管理,综合文字撰写等工作;

2.负责综合性信息设备维护、网络安全管理、业务性软体开发项目谋划及运维工作;

3.负责系统操作,接听热线电话。

根据录用人员的能力特点,匹配上述3类岗位要求,进行岗位安排。

1.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各种办公软件。

2.全日制本科,且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职业证书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全日制本科,且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实践经历者优先。

4.接听电话能听懂宁波话,需轮班、值夜班。

 

备注: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历届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本公告发布日前取得。

 

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办法进行。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要求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五)具备良好的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
 
(六)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与较强的承压能力,善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17:30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真实填写个人信息。
 
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拍照或扫描统一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940509456@QQ.COM,邮件命名为:江北区社会治理中心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该岗位的审核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可相应调整、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二)资格复审
 
面试开考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态等。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实施无犯罪记录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须自愿服从组织分配,中心将根据实际考评结果,对招聘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拟录用人员在接到招录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一年内,本单位如需继续招聘编外人员的,可以在参加考评未被录用的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聘用
 
岗位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年限而定)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岗位待遇采取基础工资+绩效奖金的方式发放。
 
七、其他事项
 
应聘者须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本公告由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宁波仁厚派遣公司,
 
咨询电话:0574-86269539,联系人:李老师。
 
公休日咨询电话:13355907239,联系人:朱老师。
 
工作单位地址:江北区深悦广场7幢1楼。
 
 
宁波市江北区社会治理中心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