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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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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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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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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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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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姚市户籍;
2.男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
4.取得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实际驾龄在20年及以上,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有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工作经历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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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余姚市市政府大院内人大机关211办公室)。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另需提供5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证明(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如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面试和技能测试)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统一组
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临场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仪表气质、综合知识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面试合格者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测试内容、办法、地点另行通知。
驾驶员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相关办法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程序予以递补。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试用期为2个月。薪酬待遇参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五)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或不实信用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七)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1日。截至2024年8月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本公告由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89282190、0574-89282164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