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强化激励保障机制,决定面向我区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鄞州区管辖(不含梅墟街道、新明街道、聚贤街道)现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含产业型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乐于奉献,勤政为民,热心为广大党员群众服务;
4.作风民主,客观公正,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和范围,详见下表:
注:以上年龄、学历、任职和荣誉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22日,具体荣誉目录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确认、量化考核、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统一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9:00-11:30,14:0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2会议室(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
3.报名要求:本人须持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任职文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和集体荣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张2寸彩色照片。
(二)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由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成资格条件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年龄、任职、学历和荣誉等情况进行集中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的,视作放弃。
(三)量化考核
采用量化评分的形式,总分100分,主要从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奖励荣誉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
报考人员本人填写《量化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自评后,提交所在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资格初审,并由镇(街道)党(工)委同步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价情况分别在报考人员所在镇(街道)和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后递交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审定。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时间初定于2026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参加。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基础和基层实务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内容;基层实务知识,侧重对城乡社区治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内容。
根据量化考核成绩的10%和笔试成绩的30%之和合成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合成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合成成绩及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招考”中的“事业招考”栏公布(下同)。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社区基层工作的综合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入围面试人选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成绩
根据量化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量化考核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与考察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笔试和量化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与考察人选;上述各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环节。
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最新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最新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1.入围面试人选在面试当天放弃或规定时间内迟到的,不再递补。
2.在体检与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公示期满环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完成前提出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3.聘用手续办理完成后,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应聘人员在报名后任何环节中被查实或认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新聘用人员统一纳入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时须继续留原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规定办理退休)。工资福利待遇、年度考核及其他事项按镇(街道)同类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3.新聘用人员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担任企业法人的应当变更;同时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如下(工作日开放时间:8:30-11:30,14:00-17:00):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0574-89295121
中共鄞州区委社会工作部:0574-89295095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局:0574-89293242
监督电话:0574--89295947
附件1 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荣誉目录.docx
附件2 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 量化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4 任正职期间荣誉情况赋分细则.docx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社会工作部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