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负责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承担基层社会治理各类信息收集整理、综合研判分析和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等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运行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有关回避的规定要求。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 |
学历/学位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计算机 网络 |
专技 |
1 |
网络应用、管理和系统维护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财务 |
专技 |
1 |
财务核算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二级学科专业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3.国内高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起至8月5日16时止
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发送报名邮件至15824503538@163.com。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8月6日9时起至16时止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
3.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8月7日9时起至16时止
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会在笔试一周前通过报名邮箱收到准考证,请及时打印准考证。
5.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平安宁波网公布(http://www.panb.gov.cn/)。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面试。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平安宁波网公布(http://www.panb.gov.cn/)。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平安宁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咨询电话:0574-8918245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3518。
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