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庄市街道公开招考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庄市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刑事、治安处分记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病史;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考岗位 |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备注 |
1 |
综合管理(一)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 、公共管理类 |
宁波市 六区 |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或综合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综合管理(二)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工商管理类、统计学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教育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男性,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
|
1 |
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
三、招考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等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zsjd1285@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有性别限制的请标注)+姓名”。
3、合格报名人数低于报考岗位数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4、本次招考所涉及年龄、户籍、取得毕业证时间统一截至2022年10月9日。
(二)笔试
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类或专业类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三)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持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影响诚信记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空缺时,是否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决定。
(六)录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劳动合同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待遇按街道相关规定落实。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庄市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691285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清泉路170、178号
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