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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工作人员招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0:35:06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国有企业,并由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委托监管,主要从事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运维、水土流失防治、造价咨询、工程测绘等业务的综合性勘测设计单位。多年来,设计院一直遵循“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恪守信誉,共创效益”的办院宗旨,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薪酬待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会疗养+年度体检+免费工作餐+无房新职工住宿+五险一金+国企工资。

五、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条件

项目副经理

1

1、专业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

全国

1、5年及以上水利设计工作经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设计师

5

1、专业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园林设计、环境设计;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

全国

1、水利设计师4名,1年及以上水利设计工作经历或2022、2023年届毕业生;

2、景观设计师1名,1年以上景观设计工作经历;

3、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注:如报名人员较多且优秀的,录用人数增加1-2名。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9:00-2022年11月25日16:00。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近12个月个人参保证明(2022、2023年届毕业生除外)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发送至指定邮箱(835267418@qq.com),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2022、2023年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成绩证明材料,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2年11月26日9:00-2022年11月27日16: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初审结果于11月28日16:00前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报考人员。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或电话通知要求)在考试前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职称、执(职)业资格、个人参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2、2023年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成绩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面试:面试采用线上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根据疫情情况确定。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水平、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面试。

3、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增加岗位专业笔试,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为先。报考岗位合格人员不足的,可从服从调配的其它岗位合格人员名单中按分数高低,列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面试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较多且整体优秀的,参加体检人数可增加1-2名。

(四)体检及背景调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背景调查时间另行通知。背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3、在体检和背景调查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递补人员名单先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不足的可从服从调配的其它岗位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防疫相关要求

在本次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74-8792540518667831880(项老师)

监督电话:0574-89582319(沈老师)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