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指标 |
学历 要求 |
招聘 范围 |
所学 专业 要求 |
其他 要求 |
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
驾驶员 |
1 |
高中及以上 |
宁波大市内户籍,年龄在42周岁以下 |
不限 |
须取得C1及以上类驾照,驾龄8年以上。 |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11月10日
2.报名邮箱:yzjcyzzb2022@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学位证书、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14天行程轨迹截屏等证明材料的拍照发送至报名邮箱。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0574-87416475 (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专业技术测试+面试形式。专业技术测试为驾驶能力测试,形式为实际驾驶;面试主要与应聘人员的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面试官通过交流情况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考核分数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相关规定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
1.招聘岗位薪资待遇年收入5至5.5万元左右(含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公积金),具体根据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编外用工实际情况确定。
2.参加面试考生须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须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1)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2)考试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通道,入场人员需“亮码+测温+戴口罩”逐个进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等候期间,每位考生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前,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上交经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二),在核对身份证件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身份。(3)对体温测量超过 37.3℃以上或出现干咳、咽痛等症状由区防疫人员进行处理;对“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直接劝离考场。
4.合格的录用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人民检察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416420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