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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13:59:39

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和规划研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承担智慧交通、交通大数据发展等信息化技术研究和支撑保障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技术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宁波市级机关所属、各区(县、市)机关所属、镇乡(街道)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符合调入单位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回避的规定要求。

(三)选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

单位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研究人员

管理岗位

1

从事交通运输课题研究和技术咨询服务。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要求管理岗位现聘为八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研究或综合文字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注:学历和学位取得时间以及年龄、任职年限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

2.报名方法:登陆市交通局网站(http://jtj.ningbo.gov.cn/),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和身份、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等及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邮件至nbwlyjy@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招聘单位联系电话:89186049。

3.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局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取消选聘岗位。

(二)考试与体检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到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交通大厦14楼)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及考察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局网站公布。

3.考察

考察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在接到考察通知后7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动的书面证明。因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岗位。

4.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选报市交通局党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在市交通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聘人选的聘任岗位级别,将根据选聘单位职数及人选情况进行综合确定。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选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市交通局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选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未尽事宜,由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186049,监督电话:89189042。

附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