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海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监督协查员(11名)、文秘信息员(3名)、宣传文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监督协查和文秘信息岗位仅限男性,宣传文员岗位性别不限;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70米,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本人近亲属及其他亲属没有经营或从事消防有关的产品销售、工程设计施工、检测鉴定等涉消事项;
(五)具有C1驾驶证以上的优先录取。
三、工作性质和要求
(一)监督协查员
协助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和咨询等辅助服务工作。
(二)文秘信息员
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基本商务信函写作能力及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文秘教育专业优先。
(三)宣传文员
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摄影技术、会视频拍摄剪辑,有新媒体运营或传媒广告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该岗位工作地点为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海曙区环城西路222号)。
四、考试、体检
(一)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参照《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宁波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部门)出具试用期鉴定意见,鉴定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工作待遇、薪金及工作性质
(一)年薪6—8万(含缴纳五险一金)。
(二)统一发放制式被装,享受消防救援人员同标准伙食待遇。
(三)实行双休制,依法享有年休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七、报名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1月20日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1.报名者请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1寸免冠照片2张、其他证明性材料等到宁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宁海县银河东路1号)报名。
2.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对报考人员的报考岗位做出相应调整。
(三)报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祝站长:13586623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