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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选聘“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6 10:08:58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选聘“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进一步加强区域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打造具有海曙辨识度的“专曙优学”名片,经中共海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选聘范围

(一)A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级教育管理名家;正高级特级教师;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校(园)长;市级及以上名教师;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B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市级骨干校(园)长;市级学科骨干;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一等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C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智慧教育或数字校园建设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学术带头人;竞赛类金牌教练以及各类紧缺专业人才。

三、相关待遇

选聘的“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需经海曙区相关部门认定后,并根据海曙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建设实施办法落实相关待遇。

四、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须为事业编制身份,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优良,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校管理经验,能适应选聘岗位工作需要;

2.目前在教学岗位或教育管理岗位上,并在当地教育系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3.A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0周岁以下,即1972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B层次人才、C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B层次人才中的全日制博士,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选聘条件人员请在2022年11月25日18:00--2023年7月31日12:00通过https://wj.qq.com/s2/11124599/ba80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

2.资格初审。区教育局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经初步筛选,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海曙区教育局公开选聘“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和相关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经资格确认后参加“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面试。

3.面试考核。主要考查选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能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等能力,并结合综合因素,经“双向选择”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4.体检及考察。入围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

进入考察。考察由海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5.公示及办理手续。相关选聘程序后,在选聘指标范围内确定指标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相关说明

“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选聘工作已列入我区长期人才引进计划,我区在引进时将按照“一人一议”逐个落实。

联系电话: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附件:海曙区教育局公开选聘“专曙优学”高精尖人才报名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