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我区师资现状和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决定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9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1991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其中义务段音乐岗位、义务段体育岗位和小学岗位(小学全科岗位除外)生源或户籍为宁波市。户籍以2022年12月9日所在户籍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四)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限要求,但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本科专业相一致[国(境)外学校毕业的考生,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名时需提供主干课程中文版]。
(五)报考初中社会岗位人员高考选考科目需有历史和地理科目,报考初中科学岗位人员高考选考科目需有物理和化学科目,报考职高电子岗位人员高考选考科目需有物理和技术科目。
(六)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需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高电子、职高烹饪、职高艺术设计岗位人员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本次招聘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一)浙江省奉化中学岗位招聘对象:高考普通类一段线(或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本科阶段为附件4所列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普高、中学、初中、职高政治、职高历史、职高物理、职高数学、职高语文和小学全科岗位(不含奉化中学岗位)招聘对象:高考普通类一段线(或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小学岗位(不含小学全科岗位)招聘对象:高考普通类二段线(或第二批)及以上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义务段音乐岗位招聘对象:高考艺术类相应类别第一批或第二批第一段(老高考为第一、第二批)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五)义务段体育岗位招聘对象:高考体育类第一段(或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六)职高电子、职高艺术设计和职高烹饪岗位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七)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高考成绩证明,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符合上述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条件可以报考本次招聘的岗位。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须出具当地社保中心未参保证明);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四、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指标、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12月9日中午12:00--下午16:30到宁波市奉化区人才市场报名(锦屏街道锦奉大道1006号)。考生到达现场后,在相关岗位报名处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报名表(附件2,请提前下载填写)、身份证、户口簿(原户口簿)、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未下发,需出具高校证明)和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另外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和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2.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发放相关凭证。
3.指标审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其中,根据以往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研究,确定职高政治、职高历史、职高物理、职高数学、职高语文和职高烹饪为紧缺岗位,紧缺岗位按实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确定,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1: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数于2022年12月9日晚上20:00前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1933/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
(二)考试
1.笔试
所有岗位应进行笔试,但报考“招聘对象(一)”所对应岗位的考生,如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现场报名通过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未超过5:1,则不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上午8:00-9:30,笔试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实验小学(奉化区锦屏街道法兴路66号,东门进)。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相关凭证(准考证笔试现场发放)和身份证,于12月10日上午7:15到宁波市奉化区实验小学报告厅集合(奉化区锦屏街道法兴路66号,东门进),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闭卷,百分制,时间90分钟,不足60分淘汰。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于12月10日下午20:00前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指标数在2人及以下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岗位指标数在2人以上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12月11日,面试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实验小学(奉化区锦屏街道法兴路66号,东门进)。进入面试考生于12月11日上午7:15前到宁波市奉化区实验小学(奉化区锦屏街道法兴路66号,东门进)报告厅集合,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其中小学全科岗位试讲内容为小学语文教材),其中职高电子、职高艺术设计、职高烹饪、义务段音乐和义务段体育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每个面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职高电子、职高艺术设计、职高烹饪、义务段音乐和义务段体育岗位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未组织笔试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三)签约
签约时间:初定于2022年12月11日,面试结束后进行签约。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奉化区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奉化区教育局补签)。
(四)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奉化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递补规定
签约现场若有放弃签约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当场进行递补;签约结束后,因签约对象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其他环节均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2.拟录用人员必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测试成绩证明,届时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职高电子、职高烹饪、职高艺术设计岗位人员于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说明
目前全国多地出现本土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次招聘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各环节招聘的,视作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本次各环节招聘考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通过扫“场所码”核实);
2.提供参加各环节招聘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浙江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三天二检”和省外来甬(奉)后第一时间完成一次“落地检”和“三天三检三不”,即3天内核酸每天1检(其中第1天在入奉后1.5小时内完成“落地检”),3天内不参加10人以上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健身娱乐场所等)和重点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养老和托幼机构、监所等),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现场测温37.3℃以下;
4.考生参加各环节招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二)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应聘者(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参加各环节招聘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显示异常的人员;
3.参加各环节招聘前,10天内入境人员和7天内来自国内高、低风险地区人员,7天内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且未完成3天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三)参加各环节招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招聘前7天内应避免前往或经过疫情高、低风险地区及高、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参加各环节招聘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奉化做好准备。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政策实时调整。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
(二)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执行。
(四)报名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五)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局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574-88521521、0574-88510721、0574-88681510,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4-89294050。
(六)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3日
附件:
1.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表.xlsx
2.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第一批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