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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镇海中学南浔分校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7 10:48:32

镇海中学南浔分校关于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公告

 

为加强镇海中学南浔分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敬业奉献、专业素质高、具备引领作用的教育铁军,镇海中学南浔分校决定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教育人才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岗位

初中

语文

初中

数学

初中

英语

初中

科学

初中

社会

计划数

1

1

1

1

1

二、选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坚定,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强敬业、团队意识,认同我校办学理念,愿意坚持“学生在、老师在”的在职优秀教师。

3.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相关规定。一般学科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紧缺特殊人才、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6.湖州市事业单位在编教师除外。

三、选聘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

(2)获地市级及以上名师或荣誉称号;

(3)获省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及以上。

四、选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有意向者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书扫描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zhzxnxfx@163.com;联系电话:13587930334。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10日下午16:00(逾期报名不纳入考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3.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4.其他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文件和荣誉证书(扫描件);

5.2000字的个人事迹简述(电子版)。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交学校验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成立选聘工作考核组,对提交的报名材料,依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判,组织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研究决定拟引进聘用人员。组织考核采用面谈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的优秀教育人才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和中国南浔政府门户网(www.nanxun.gov.cn)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1.引进的教师与学校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给予相应待遇。待遇实行年薪制(具体面谈协商决定)。

2.引进的教师若有家属(夫妻关系人员)随同来南浔工作,允许在正常商调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允许其子女就读南浔优质学校。

3.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条件的,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其他事项

1.浙江省内的在编教师须原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2.电话咨询:13587930334

镇海中学南浔分校

2023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