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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技术岗位招聘20人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2-04 09:04:07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3年科研技术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3年拟招聘第一批科研技术岗位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院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7月,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双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原则在宁波市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

研究院聚焦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由院士及知名专家担任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依托大连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优势学科方向、宁波市经济产业等综合优势形成重大创新平台,建有五大创新中心、国家/省/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和博士后工作站。截至2022年末,研究院已引进专兼职人员共计224人,其中博士164人,占比73%;高级职称人员145人,占比64%;累计已有200余名硕博研究生正式入驻宁波研究院开展实验工作;累计申请专利192项,与国家、省市科技部门、重点实验室以及全国各地知名企事业单位开展深入合作,与50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研项目已达百余项。未来,研究院将继续全方位对接宁波产业需求,助力科技、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高水平、综合性、国际化”的高能级创新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为推动研究院高质高效发展,研究院常年面向海内外招聘硕博及以上优秀人才。研究院此批次公开招聘专职科研人员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3年科研技术类岗位招聘计划(第一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三、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 具有研究生教育学历;原则上各学历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候选人还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6.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福利

1. 薪酬结构

税前年薪=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奖励性绩效+十三薪+年度专项奖励。

2. 薪资待遇

专职科研人员采用合同制聘用,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年薪需要根据个人职称、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研究院按宁波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条目(2022版)》进行人才分类,研究院针对不同人才类型提供薪资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税前年薪

个人科研启动经费

市/区安家补助

市/区购房补贴

研究院 安家购房补贴

顶尖人才

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

最高800万

最高300万

一事一议

特优人才

100万

最高100万

领军人才

58-68万起

200万

80万

最高80万

60万

拔尖人才

48-58万起

100万

50万

最高50万

高级人才

副高级职称/优秀博士后

27-37万起

7-30万

15万

最高30万

35万

博士

19-29万起

25万

硕士 (中级职称)

15-25万起

共享团队科研经费

/

毕业10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一次性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

/

一般硕士

14-24万起

除上述税前年薪外,研究院还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提供其他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进款奖励、成果转化奖励、项目立项奖励、特别奖励绩效等。

3. 科研保障:研究院提供一流科研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

4. 福利待遇

(1)生活补贴:为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江北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按硕士4万元、本科2万元分三期申请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研究院为在宁波市江北、鄞州、海曙、北仑、镇海五区内无个人房产的全职员工提供为期一年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

(3)其他:职工食堂、职工周转宿舍、免费年度体检、带薪休假、疗休养、春秋游、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健身活动场地等。

五、报名方式及步骤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nbidut@dlut.edu.cn。

2. 报名步骤

(1)填写Word版本《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技术类岗位报名表》(附件2);

(2)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团队+应聘岗位”。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④职称证书;⑤代表性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⑥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时请将Word版本报名表与PDF应聘材料共同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团队+应聘岗位”。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研究院将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并通知符合资质的候选人参加面试,请各位候选人及时留意个人邮箱或手机。

七、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综合考虑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1. 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者;

2.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研究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候选人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

1. 本公告长期有效,即日起接受报名。

2. 联系方式:0574-27969800(陈老师)

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26号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23年科研技术类岗位招聘计划(第一批).docx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技术类岗位报名表.docx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