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优秀教育人才专场)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共20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优秀教育人才专场)岗位及指标》(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 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 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 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23年2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四、招聘条件和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一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用于本学段或低学段相应学科);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②获地市级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或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③获县(市、区)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④获县(市、区)级基本功比赛、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一等奖(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二等奖及以上);⑤获县(市、区)级名教师、学科骨干、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新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⑥获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优秀教练或指导学生获全国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竞赛指导教师;⑧配偶为北仑区内事业编制教师,其配偶具备①-⑦条件之一的。
5. 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2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
6. 本科及以上学历;
7.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五、相关待遇
1. 第一层次,例如五大联赛金牌教练A类,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150万元;在宁波大市无房的,在北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另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在仑长期任教的,任职期间给予最高8万元/年的“储备金”。
2. 第二层次,例如省特级教师,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100万元;在宁波大市无房的,在北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另予最高80万元购房补贴;在仑长期任教的,任职期间最高给予6万元/年的“储备金”;另可享受科研津贴10万元/年等待遇。
3. 第三层次,例如地市级名教师,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80万元;在宁波大市无房的,在北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另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在仑长期任教的,任职期间最高给予4万元/年的“储备金”;另可享受科研津贴4万元/年等待遇。
4. 第四层次,例如45周岁以内省教坛新秀,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55万元;在仑长期任教的,任职期间最高给予2万元/年的“储备金”等待遇。
5. 第五层次,例如县区级名教师,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30万元;另可享受科研津贴0.6万元/年等待遇。
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省特级教师,以及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地级市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上述人才具体待遇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以最终签约为准。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vm/rZ39NeC.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2 )。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2月16日12:00。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16日12:00起,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 初审后,在相关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公布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1. 考试时间初定2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形式为试讲或现场教学,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三)资格复审、体检、签约、考察与录用
1. 资格复审
体检当天,考生携带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递交一式两份《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请事先填好报名表)。
(2)递交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报名条件有关的荣誉及获奖证书,能够证明事业编制教师身份的材料(如聘用合同或事业社保证明或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材料均须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负责任。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3)资格审查后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2. 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4. 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 录用
(1)拟录用人员需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1个月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北仑区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证明或能证明已向原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提交辞职报告的材料,否则视作放弃录用资格。空缺指标是否递补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或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职称聘任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9383955,董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部门:0574-89383956,吴老师、乐老师。
附件1: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优秀教育人才专场)岗位及指标.docx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