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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慈溪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13:11:03

慈溪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慈溪户籍人员(以2023年2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范围相符)、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招录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6日(工作日 上午8:45—11:15,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六楼602室(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1张。

4、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面谈。面谈主要考察个人的基本素质、专业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行为举止、对岗位的认识等,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2、面试。根据面谈合格成绩,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3、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并列,增加面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面谈、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的面谈、面试、考试成绩、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相关管理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慈溪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计划表

附件2: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