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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余姚市鹿亭乡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16:30:00

余姚市鹿亭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1、招聘民政专管员1名,从事民政、殡葬工作。

2、余姚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鹿亭籍可适当放宽条件);

3、报考人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

4、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到2023年3月17日截止。

  2、报名办法: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于该岗位工作的应聘者,填写《鹿亭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户口簿及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个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发至邮箱1275310925@qq.com。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及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各岗位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有关报考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请自行下载。

2、所需报名资料(含复印件)请在报名时一次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不予受理报名。

3、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4、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鹿亭乡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鹿亭乡人民政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6、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3月13日。  

7、本公告由鹿亭乡党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余姚市鹿亭乡人民政府党建综合办公室(大楼310办公室);联系人:林楠联系电话:0574-62306638

鹿亭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附件:鹿亭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