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术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展览事务(东钱湖馆区) |
1 |
从事东钱湖馆区的展览事务等工作。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全市 |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策展专业方向者优先。 |
注: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留学归国人员应聘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二)其他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的能力,讲究效率,充满热情。
二、报名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4月2日,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办法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宁波美术馆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个人履历、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打包发送至771708966@qq.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字样。
(三)资格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齐全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
(四)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知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需参加由美术馆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指定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
录用人员执行宁波美术馆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2023年3月新标准)。可申报专技职称,并可根据工作业绩、职称、学历情况获得提升。
四、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学历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及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6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