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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宁波江北区面向退役军人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2 09:20:13

2023年江北区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2名。详见《江北区2023年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计划》。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龄和户籍要求详见《招录计划》,其中年龄以35周岁以下为例,需在1988年4月11日后生,身心健康。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江北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参加,参加招考者成绩无效(简章公布后江北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辞职的均认定为在职)。

6、户籍截止以2023年4月11日为准,学历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招考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3日上午9时至4月18日上午9时止。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 2023年江北区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线报名,详细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不得涂鸦和大头贴,不得美图和修图),照片不少于80×120像素。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考,重复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含职位单列的条件)。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考计划人数3倍时,酌情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计划在网上公告。

3、报名情况将在报名开始时视情在网上公布报名人情况,以引导后期报考考生选择报考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0日,通过网上审查形式进行,系统暂不对外开放。4月21日至4月2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2023年江北区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审核查询,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军人证。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5月5日上午9点至5月7日上午9点30分止,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闭卷考试,试题内容分客观题、主观题两部分,主要考察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笔试卷面成绩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3比例(因末位分数并列人数超过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考生面试成绩的6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招考总成绩。

面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看面试成绩和招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所有面试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是否愿纳入江北区2023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备用库。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2比例(因总分相同超过1:1.2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确定体检考生。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按招考职数1:1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工作、生活和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其对社区工作的适应性等。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生失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考生资格。

(八)录用

考察通过即为被录用,录用名单在中国宁波人才网公布3天后无异议,各街道(镇)自行通知考生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给予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由各街道(镇)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为合格者正式聘用;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补录

在招考各流程中,考生放弃、淘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造成招录职位不足或空缺的,有职位空缺的街道(镇)统一在江北区2023年度本街道(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备用库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禁止跨街道和部门补录。

后期补录(指本次招考结束后半年内)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各街道(镇)自行组织,报江北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有关招考信息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询,网络报名咨询(工作日)电话:招考单位83867529;区民政局:89582836;洪塘:87586378;庄桥:83021882。

江北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