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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二)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21 09:17:50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二)简章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为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常见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讲解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0月8日上午9时。
 
2、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2寸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到电子邮箱:bg1801cup@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报名资料”。
 
3、咨询电话:0574-89187530
 
(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报考者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在江北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05199/index.html)上公告。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三)公示、录用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服务期一年)。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四)递补规定
 
因拟录用的人员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要提交书面材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