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4年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妇女医院、浙江省妇女保健院)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首批成立的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护妇幼健康,唱响生命繁华,现已成长为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输出医院,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三级甲等妇产科专科医院之一。医院综合实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2022年度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位列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全国第2名,刷新历史最好成绩,连续五年蝉联最高A等级。
2023年5月,浙大妇院钱江院区正式启用;2023年7月,浙大妇院吉林医院获批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2023年11月,浙大妇院余杭院区项目正式签约建设。未来,浙大妇院将立足“一院多区”新发展格局,锚定建设中国特色国际一流妇产医学中心的战略目标,通过推动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紧密结合,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以医院高质量发展牵引带动区域乃至全国妇女健康服务水平的跃升。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8人。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执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7:00,应聘人员请登录我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s://zp.womanhospital.cn/apply/index.action,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选择岗位报名。一般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投递志愿”以第一志愿为准,其他志愿为调剂志愿。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人力资源部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3、初评
医院将组织评审组结合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初步评估,择优确定考试对象。各岗位一般按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考核对象。
经初评后确定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个人中心”自行查看“应聘状态”。
非医疗技术岗和管理岗不安排初评,通过资格初审者即可进入后续考试考核环节。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科室和医院两轮进行,逐轮淘汰。
1、科室考试
科室考试一般安排笔试和专业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由各科室结合岗位要求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文案书写等。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专业面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
专业面试后,按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免笔试人员的总成绩为专业面试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院级面试人员,本轮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2、院级面试
院级面试为医院层面综合面试。测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要素,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院级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招聘计划中止。
参加院级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职称聘任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考察
院级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本轮面试后确定的表现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均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结果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拟聘用人员的入职资格原则上保留至2024年12月底。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s://www.womanhospital.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hr.zju.edu.cn/,“通知公告”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具体信息一般仅在医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7914862
邮箱:fbrsk@zju.edu.cn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981387(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