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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13:16:52

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2024年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2024年度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推进乡村发展、建设、治理辅助以及农业农村培训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业资格

专业

其他

综合管理

1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8日后出生)

研究生/

博士

不限

农业经济管理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对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8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8日16:00。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限内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相应报名邮箱(857711163@qq.com),附《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样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将上述报名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命名为“姓名+应聘XX岗位”,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对邮件接收结果不做自动反馈,应聘人员可自行设置电子邮件接收回执要求进行确认。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9日,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等待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反馈。
 
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超过3人的,招聘单位将结合岗位用人实际及应聘人员研究方向、学术成果等因素进行评估,择优确定3人参加考核。
 
3.资格复审。对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安排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安排于资格复审后一定时间内在网上通知。
 
(二)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谈、答辩。应聘人员通过多媒体的形式对相关领域科研经历、岗位认知和科研发展规划进行陈述,主要考查岗位认知、专业能力、学术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经综合评价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
 
1.浙江农业信息网(http://nynct.zj.gov.cn,政务信息/文件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考核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在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571-86757790;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571-86757788;传真:0571-8675765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
 
咨询电话:0571-86756163;
 
电子邮箱:857711163@qq.com。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