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授权,承担专利快速预审、辅助审查、快速确权等辅助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侵权判定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
二、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发布招聘公告、补充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发布公共科目笔试(以下专称“笔试”)相关信息。
(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发布招聘过程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四)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s://zjippc.org.cn/,发布招聘过程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类别
集中开展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综合管理类,为残疾人专项岗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对象类别。残疾人,指浙江省各地户籍(应届毕业生也可为浙江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招聘单位从岗位履职需要出发,对残疾类别、等级有进一步限定,具体见《招聘计划表》“其他条件”栏。
2.年龄条件。应聘人员一般应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的年龄条件(例如,岗位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专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和浙江省政策规定可以放宽年龄条件体现优待的政策性倾斜群体,可予以适当放宽。
3.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中载明的学历(学位)。其中,应届毕业生按其预期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其他人员以参加资格复审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4.专业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对应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更新于2021年12月)。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综合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一般以资格复审时出具、符合有关政策规范要求的相应证书为准。
6.工作经历条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及内容的要求,一般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含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机关任命文件或所在单位证明)及与所在单位相关联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7.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四)岗位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集中委托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以下简称“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并在省人事考试院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集中开展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和发布笔试成绩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21日—8月2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8月27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8月21日9:00-8月2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残疾人专项岗位应聘人员无需缴费,且不设开考比例。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1人,将取消招聘计划。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2025年9月24日—9月26日登录网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实施,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
时间、地点:2025年9月27日,杭州市内。
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4日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设合格线)排序,结合后续招聘工作需要,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不含零分和缺考任一科目者)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具体见招聘单位网站信息。
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经审核后被认定为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具体安排见招聘单位网站信息。
经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下同)+面试成绩*50%。面试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下同)。
遇有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者;面试成绩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优先入围人员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
(三)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完成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残疾人专项岗位招聘实际,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执行。
2.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单位用人的,主管单位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单位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递补
应聘人员在笔试后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出现缺额的,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从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安排递补,递补顺序与同岗位确定入围人员的规则一致。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条件、应聘指南(附件2)及各项招聘过程信息。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后任何环节中被查实或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已获聘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与本单位及主管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相关栏目)。有关单位答复不视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技术性问题的,请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异议的,请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单位反映(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
(四)拟聘人员应在主管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报到。无充分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不保留其拟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以及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的残疾等级要求,在佩戴辅具情况下应聘人员均可直接阅读纸质试卷并直接笔头作答,因此视为无需额外提供盲文试卷或单独考场,请应聘人员理解配合。
(六)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招聘过程发布的信息中,一般用准考证号代表相关入围人员,在完成面试后再一并公布入围人员前期成绩,至公示拟聘人员时再将姓名与准考证号进行关联,实现信息闭环,便于回溯监督。
(七)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招聘过程中有招聘工作人员或应聘人员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驻各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举报投诉应当提供确切证据,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扰乱招聘工作秩序。
对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解释。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应聘指南.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