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公告
根据学校人才派遣文件精神,现因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性质工作人员14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部门)及招聘人数、岗位
序号 |
招聘单位(部门) |
岗位 |
招聘人数 |
1 |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处) |
综合管理 |
1 |
2 |
舞蹈学研究所 |
科研(教研)助理 |
1 |
3 |
音乐学研究所 |
1 |
|
4 |
艺术与文化管理高等 研究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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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唱学院 |
办公室 (综合管理) |
1 |
6 |
乐团 |
办公室 (综合管理) |
2 |
7 |
乐务谱务 |
2 |
|
8 |
声乐歌剧系(美声) |
艺术指导 |
1 |
9 |
声乐歌剧系(民声) |
1 |
|
10 |
舞蹈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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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流行音乐系 |
1 |
|
12 |
戏剧系 |
1 |
二、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人才派遣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日(周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①报名表(附件2);②艺术指导岗位需提交本人钢琴独奏作品或艺术指导作品一首(视频文件),时间5分钟左右,要求声像清晰稳定,不得编辑美化;③本科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及其它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相关电子资料,发送至应聘邮箱rscbwzp@zjcm.edu.cn,邮件请注明“报考部门+岗位+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主要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并结合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获奖情况、演奏视频以及业绩成果等因素进行。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按1∶5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通知参加后续考核,未入围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安排
1.考试时间:初定7月上旬
2.考试内容与形式:
艺术指导岗位:采用专业能力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能力测试为钢琴独奏(自备)、试教、视奏、即兴伴奏等,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主考官有权按现场情况截取乐曲不同部分听取演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具体见附件3)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及公示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办理派遣手续。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其薪酬待遇按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五、政策咨询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66(邵老师)。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人才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