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关于选聘化材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各学科、实验中心、办公室:
经报学校团委和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学院选聘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院团委兼职副书记4名(4个专业各1名)。
二、选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1.4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中共党员。
2.热爱共青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团队意识强,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奉献精神。
3.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学院团委组织开展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进一步巩固学生专业思想,帮助提升其学术抱负。
三、选聘要求和流程
1.组织领导。选聘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2.个人报名或党组织推荐。填写《化材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人选自荐/推荐表(教师)》(见附件),并于10月15日前报学9-319。
3.组织考察。通过面试或交流等方式进行。
4.研究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并报学校团委备案。
四、待遇和要求
任期一年。聘任期间工作量根据《化材学院公共事务工作量考核办法》核算。聘期结束学院组织考核。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