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公开选聘中层正职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传媒学院决定公开选聘1名中层正职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为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学科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6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优势突显、特色鲜明、基础扎实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省一流学科。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闻与传播、艺术、汉语国际教育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杭州钱塘和桐乡乌镇两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为二级学院院长1人(管理五级岗位)。
具体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全局观念和创新精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设计学、美术学等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2月20日后出生);
(4)业绩条件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选聘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对象范围为全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3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应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者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符合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条件的,另行享受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止,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二级学院院长岗位+姓名”)到zzb@cuz.edu.cn,并以电话确认(0571-86832023)。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文书(聘用合同或聘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成果认定及经历业绩评价。资格审查通过者,通过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考核
招聘岗位将通过面试方式直接考核。进入面试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参加面试。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选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依据岗位条件和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相关岗位作出评价。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校确定考察期限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再作为考察对象。
应聘者在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或由招聘单位认定为不适合的,不再安排递补。
(四)公示和任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任手续。聘任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试用期职务,一般按应聘前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传媒学院网站(http://www.cuz.edu.cn/tzgg.htm#,“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在浙江传媒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传媒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832068。
(三)本次招聘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对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请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向选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876776(陆老师)、0571-86832023(甘老师)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