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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09:28:04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职责为标准化、质量、技术性贸易措施、编码及自动识别技术等领域技术研究、咨询、检验、培训和应用推广;标准制定、项目评估和绩效评价服务;WTO/TBT 信息通报咨询、预警及研究;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及技术交流;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标识业务管理和实施;标准信息资料收集、翻译、管理、分析研究和馆藏建设与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数据管理。该院是浙江省专业从事标准、质量、品牌和市场监管领域政策研究和服务支撑的权威技术机构,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成员单位,获批为省委宣传部首批重点培育智库和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加挂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牌子。办公地点杭州市区,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个岗位,计划不超过1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能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入职;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照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从优,按照院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工作业绩享受相关工资待遇;

3.参照事业单位享受五险一金、餐补、高温补贴、工会福利等各种福利保障。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①电子邮件报名。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isbgs@sina.com。

②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详见附件2,excel格式);本人近期免冠彩照(jpg格式);身份证(电子版,pdf格式,二代公民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海外证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劳动(聘用)合同、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初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

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重点测试相关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文字表达等相关内容(其中数字化项目经理岗位有单独专业试卷)。

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结果出来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应聘者对招聘岗位认知、工作经历与业绩、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并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对其科研能力、工作实绩、职业素质及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估。

注:面试成绩70分以下的,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虑是否录用。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招聘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网站(http://www.zis.org.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786907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85786500(张老师)。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2023年3月8日

附件1: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2023年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