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人才引进公告
一、单位简介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获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下沙、文华、翠苑和长安4个校区。设置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4个研究院,4个附属幼儿园和附属小学。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拥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城乡规划学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应用经济学为省优势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学科为省A类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等4个学科为省B类一流学科。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省新型高校智库3个,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1个,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150余人。另聘有10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自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献馆、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文献馆、政府管制文献馆、浙财文库、专业经典阅读文库等5个特色库。
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践行“明德笃学,经邦济世,崇实创新,勇立潮头”的浙财精神,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坚持把人才作为兴校之源,努力造就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盟。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2.浙江财经大学网站(https://www.zufe.edu.cn/,“人才招聘”栏目)。
其中,浙江财经大学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2023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0个工作日后,由各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报名。应聘杰出青年学者及以上层次人者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杰出青年学者及以上层次人才应聘表》,应聘优秀青年学者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学者应聘表》,其他应聘者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术骨干应聘表》,同时附招聘岗位所需报名条件相应资料,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各用人部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和编号),各用人部门联系方式见《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3.资格审查。由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专题报告。
面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入围人选。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四)体检
我校对应聘人员要求在三甲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全职引进待遇(单位:人民币万元)
岗位 类型 |
人才 层次 |
结构工资制 |
年薪制 |
||||
薪酬 |
购房安家补贴 |
科研 启动费 |
基本年薪 |
科研 启动费 |
超额 奖励 |
||
专任 教师 |
顶尖 人才 |
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和学校工资体系 |
不低于 600 |
不低于 500 |
300-500 |
不低于 500 |
根据学校当年的高层次成果奖励规定发放 |
领军 人才 |
不低于 300 |
60-100 |
120-200 |
60-100 |
|||
拔尖 人才 |
不低于 170 |
30-60 |
80-150 |
30-60 |
|||
杰出青年学者 |
不低于 100 |
20-40 |
50-70 |
20-40 |
|||
优秀青年学者 |
不低于60 |
10-20 |
40-50 |
10-20 |
|||
学术 骨干 |
不低于32 |
5-10 |
海外博士 25-40 国内博士 20-30 |
5-10 |
|||
博士后研究人员 |
师资 博士后 |
/ |
不低于18 |
5 |
|||
出站聘为专任教师后按照以上专任教师相应层次待遇,在站期间成果满足条件的可以额外追加10万元购房安家补贴。 |
讲座教授(柔性引进)待遇
学校以合作研究、带项目进校、定期讲学、编外聘用等灵活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应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提供一定的工作补贴、住房与交通费补贴、科研配套经费。
引进人员具体待遇试行一人一议,以双方协商为准。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邮编:310018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1-87557035
E-mail:rcyj@z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