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肿瘤医院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肿瘤医院始建于1963年10月,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四所肿瘤专科医院之一,集肿瘤预防、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于一体,在国家肿瘤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2年位列全国肿瘤专科A级,中国医院最佳肿瘤专科声誉榜(复旦版)连续12年位列第7,国家疑难病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首批入选单位,医院牵头建设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努力打造浙江省“医学高峰”第一峰。2020年9月,医院与绍兴滨海新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2500张床位的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医院正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向“国内标杆、国际知名、患者首选的研究型肿瘤中心”愿景坚实迈进。
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医学所”)成立于2019年5月8日,由中国科学院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是浙江省重点引进和打造的生命健康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中科院医学所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围绕核酸分子医学、智能分子诊断与精准靶向药物、恶性肿瘤分子诊疗临床转化研究三个主攻方向,医学合成生物学、中医药分子医学、人工智能医学与主动健康三个前沿探索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布局,致力于建成集学科引领、产业孵化、人才培养于一体的世界一流科研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为浙江省肿瘤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后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及其他需要继续招聘的岗位,具体岗位信息、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时,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限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含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肿瘤医院招聘平台报名(https://hrmapi.dingyl.com/hrm/link/ENZZRj)。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填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应聘者谨慎填报。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工作完成后公布结果。应聘者可在招聘平台直接查看审核结果。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特岗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肿瘤医院网站:(http://www.zchospital.com/,“在线招聘”);
2.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sjkw.zj.gov.cn/,“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709286(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组织人事部。
咨询电话:0571-88122505、88122554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159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