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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7:31:08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浙江省妇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省财政全额补助,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主要职责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各类公益服务;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开展女性社会组织培育和联络工作;承担浙江省妇联网络及新媒体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浙江省妇联有关婚姻家庭指导、法律咨询、妇女创业就业、国际交流等具体事务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

岗位名称、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招聘单位将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招聘岗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人员报考资格。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时间、地点:2023年5月21日,杭州市内。

科目: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 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在浙江省妇联网站公布。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妇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lsbt.zj.gov.cn);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浙江省妇联网(http://www.zjswomen.org.cn);

其中,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妇联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招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妇联组织部反映(电话:0571-87053189),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咨询电话:0571-85779877。

附件: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