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超重力研究中心2023年上半年实验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浙江大学超重力研究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技术专员4-5名。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大学超重力研究中心2023年上半年实验技术岗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能够在2023年8月31日前正式全职到岗工作者均可参加应聘。
(三)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浙江大学文化精神;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国际化视野,热爱实验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公共服务意识;
4.具有或即将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4月20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管理方式与岗位待遇
技术专员岗位:学校为技术专员提供不低于校内同类职责事业编制岗位的薪酬待遇,技术专员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浙江大学工作,首聘期2-3年,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各类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享受杭州市社会保障相关待遇。学校为业绩突出的技术专员开通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考核
报名自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20日止。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与条件且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等反映本人能力、经历的相关材料发至各岗位联系人,经初审后,进行考核,择优聘用。对于无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申报的,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考核设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每个环节设置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和公示
考核完毕,各岗位按考核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录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要求在收到录用通知书三个月内完成入职工作,其中2023届应届毕业生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职工作,否则取消拟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拟录用资格,或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若有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或学校人力资源处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8981959张老师、陈老师。
浙江大学超重力研究中心
2023年4月3日
附件:浙江大学超重力研究中心2023年上半年实验技术岗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