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三批)已发布,本次共招录62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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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拥有金华校区(校本部)、杭州萧山校区、杭州西湖校区、兰溪校区等4个校区,24个学院(含独立学院)。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5个岗位共6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除注明定岗杭州校区外,其他岗位均定岗校本部(金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要求在2023年8月底前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安排初定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另行发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282206、82283073(人事处王老师、叶老师)
学校本部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三批).xls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