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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荣军医院招聘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09:32:16

浙江省荣军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荣军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荣军医院是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退役军人总医院牌子,是浙江省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优抚医院。医院地处嘉兴市区,核定床位6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13张(含大桥分部)。医院是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上海长征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协作医院,嘉兴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全国优抚医院联盟”理事长单位。为更好向全省170余万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及驻地百姓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医院二期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设置床位600张,计划在“十四五”末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3个岗位共80人,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一般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其中一个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仅限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2月底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7.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报名时应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执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点击首页“浙江省荣军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自报名开始之日起至2023年8月5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8月9日9:00起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岗位序号为1、2、3、4、5、7、8、9、11的岗位直接安排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初定于2023年8月12日在嘉兴市区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定时间内在网上通知,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3.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安排考察对象来院进行学术技术评价,学术技术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医院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荣军医院网站(http://www.zjrjyy.cn,人力资源专栏);
 
2.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swt.zj.gov.cn,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医院官网人力资源专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0571-87665899。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2854029 82082759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