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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编外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13:26:5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编外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管理岗位人员若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行政管理、公寓辅导员若干人,主要从事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以上人员均属非事业编制的校属企业聘用人员,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薪酬待遇参照学校劳务派遣岗位标准由公司按规定发放,具体工作由相应用人部门进行管理。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编外管理岗位招聘计划》。
 
对于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的7月底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即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zhaopin.zj-art.com),系统每日开放时段为8:30-21:30。
 
报名材料:
 
(1)报名表:根据网上招聘系统在线报名的各项要求进行填写。
 
(2)附件: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证明(工作经历须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工作经验须相关单位证明)、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电子稿。压缩包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压缩包中每个文件的大小不得大于300K(请保证清晰度),压缩包大小不得大于5M。
 
请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招聘要求所须的相关附件,并在“在线报名”栏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在“报名信息”栏查询到相关信息(点击后显示“待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具体报名截止时间、复审查验与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至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官网“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查询)
 
2.资格初审。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回复,请应聘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请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的“报名信息”栏,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后果自负。(具体操作请点击招聘系统主页上“报名信息”功能栏,在“操作”一栏下方,选中“确认考试”,如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可选“取消考试”。)
 
(二)资格复审查验
 
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与考试安排,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与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查验,复审查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并贴本人近期证件照)
 
2、准考证(请自行打印、并贴本人近期证件照。具体操作请点击招聘系统主页上“报名信息”功能栏,在“准考证”一栏下方,进行操作)
 
3、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本人上传至招聘系统的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涉及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提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证明、教学科研和获奖证明材料等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4、本人手写的关于应聘岗位工作实践相关内容的文章一篇(可附上其他可供证明的实践成果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表须由本人签字后与个人附件材料复印件一起上交留存。未能按要求配合复审查验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通过复审查验后,方可参加之后的招聘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采用实践成果评估、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成果评估、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实践成果评估主要通过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文章或实践成果证明材料以及现场答辩,考查其对相应岗位所需的综合性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的掌握程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面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公司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公司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人员应在我公司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复审和考试通知、考试结果等)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为准(http://www.zj-art.com,“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栏目),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1-87150121。
 
(三)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的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的卫生疾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咨询电话
 
0571-87150010(工作日8:30-16:30吕老师、周老师)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