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浙江 > 全浙江

报名入口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09:18:11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全省药品注册技术审评、化妆品(牙膏)备案及备案后技术审查、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岗位

招聘数

基本条件

专业及学历要求

其他

药品审评/检查岗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履职的身体条件。

生物工程、生物与医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岗

1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

化妆品(牙膏) 审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岗

1

化学、化工与制药、药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历要求有三年化妆品(牙膏)技术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无相关工作年限要求。

说明:有对工作经历的要求,工作年限认定依据为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原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24:00前将报名表(注:样式见附件,贴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等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档,或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使用“招聘岗位+姓名”的文件名称发送邮件到报名邮箱(zjcdcers@zjcdce.org.cn)。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及确定。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列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四)聘用

聘用人员采用编外合同制管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三、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571-81061219、81060409(钱老师、马老师)

附件: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