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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鉴定站选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0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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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鉴定站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文物鉴定站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物鉴定站是浙江省文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文物鉴定业务工作,受托承担全省各口岸进出境文物审核、全省境内妨害文物管理的刑事案件涉及的文物鉴定与价值评估、馆藏文物鉴定定级、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为全国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业务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能够适应频繁的出差任务;
 
3.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 12月31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专用邮箱zjwwjdz@163.com(报名材料请压缩打包附件上传,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文物鉴定岗位+姓名”),逾期者、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入编证明材料扫描件、荣誉证书、个人小传、本人曾主笔撰写的论文、正式发表的有关文章及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评议、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评议
 
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20人,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评议,评议主要针对应聘人员以往学业情况、工作经历与选聘岗位的关联度、工作实绩、所获荣誉等,择优确定20位笔试对象。
 
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超过20人,则全部进行笔试环节。
 
参加笔试的对象名单,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
 
2.笔试
 
具体安排以单位通知为准。请通过评议的应聘人员务必关注。
 
时间、地点:2024年1月,杭州市内。
 
笔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鉴定实务考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体检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岗位作出评价。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单位确定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媒体公布:
 
1.招聘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浙江文物鉴定”);
 
2.主管部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仅在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电话:0571-87083310吴老师,0571-88023159董老师
 
 
 
浙江省文物鉴定站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