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2024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一)
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常山县2024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年龄要求:见具体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见具体岗位要求。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前取得。
5.本次招聘驾驶员岗位所涉及的驾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6日。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4月29日通过常山县政府网对外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白马路159号)。
3.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的《常山县2024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近照2张;
(5)按岗位要求提供交警部门认定的无重大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录等证明;
(6)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岗位所需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如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3)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在常山县政府网上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6.注意事项:本次招聘招录均按1:2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技能测试
报考的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技能测试成绩通过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公布。
(四)面试
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通过常山县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的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交通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用工单位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工资待遇由用工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常委办[2019]120号关于印发《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常编办[2020]5号《关于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规定,由用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八)递补
本次编外人员招录设递补制度。进入面试环节后未被录用人员为递补人员(需达到面试及格分)。本次招考自被录用之日起一年内,如招考岗位出现职位空缺,经用人公司研究,可按最后得分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自招录人员正式确认录用时间起算。递补人员需按规定流程进行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执行。
3.本次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相关信息均只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4.对报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常山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0570-5660170)、常山县交通运输局(0570-5027204)、常山传媒集团(0570-5660104);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反映,咨询电话:0570-5021874。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