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化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研训员4名,其中心理健康研训员1名、高中理综研训员1名、初中语文研训员1名、初中社会研训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开化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敬业爱岗,群众公认,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3.近三学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县名师、省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者)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8周岁(1975年6月以后出生)。
5.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在全县(市、区)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曾获得本学科县(市、区)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在对应学科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得教研系列县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近五年有学校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校级中层(含)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或具有经常性组织全校、全县(市、区)大型活动经历(学校证明盖章)。
7.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近五年来承担或参与(前5位研究人员)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获市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相应学科论文获教研系列县一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期刊发表。
8.须持有与选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或职评学科专业相符,符合学科教学需要。
9.报考心理健康研训员还需具有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或持有心理健康A证。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调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三个学年。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教师,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综合素质考评、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
在开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h.zjer.cn/)等相关网站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教育局1303会议室。
4.报名时需携带材料:《2024年开化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业绩考评表》(见附件,双面A4纸打印)、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课题和论文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上述材料须经学校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2(含)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综合素质考评
根据师德表现、岗位经历、任职时间、学历学位、学年度考核、奖励、工作业绩等情况,突出实绩导向,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开展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总分100分。
(五)面试
根据综合素质考评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评课和结构化答辩方式进行。评课环节考生观看一节录像课,并对该课进行评课,限时7分钟;结构化答辩环节由专家评委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提问,考生当场答辩,限时8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入围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评课成绩×60%+答辩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4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评课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县教育局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由教育局党委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0—6012795。
开化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