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山市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8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资格,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职业品质;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严重违纪违法等不符合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情形的不能报考;江山市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
4.年龄40周岁(1981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具体年龄详见岗位要求;
5.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衢州市户籍人员,户籍以2022年12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对于社区急需的专业人才,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人员,退役军人,驻江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共产党员,拥有社区工作经历(包括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填写《2022年江山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2),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4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江山市总工会一楼大厅(江山市虎山街道南门路41号)。
4.需携带的材料:《2022年江山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退役军人、驻江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需提供相关证明。
5.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调整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由本人签署江山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委托书(附件3)后,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和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江山市总工会一楼大厅(江山市虎山街道南门路41号)。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领取,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江山市情、社区建设、时事政治、写作等。对以下对象实行笔试成绩加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2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三级心理咨询师加1分、二级心理咨询师加2分,退役军人加2分,驻江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需要部队证明)加2分,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社区工作经历(含乡镇街道工作经历)每一年加0.5分,半年以上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半年以下不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以上加分不同类型可以叠加,相同类型取最高,5分封顶。
2.面试。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考生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部门联审,并参照专职社区工作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宜聘用的,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公示5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使聘用人员达不到实际招聘数的,在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政局-公告公示-其他业务公告栏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333/index.html)公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和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9〕16号)等执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服从分配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对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人员实行预备制度,在下次公开招聘实施前且最迟不超过2023年6月30日,期间因辞职等原因有空缺的,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可以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替补。
四、其他事项
1.考试无指定教材,无定点辅导机构。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涉及违法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领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人员必须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7天内无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等。
5.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防护口罩,并全程佩戴。
6.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采取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咨询电话:0570-4579072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民政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