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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衢州市柯城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69人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2-12-26 09:31:12

2023年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公告(一)

 

根据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春季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及计划

柯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春季招聘劳动合同制保育员69名,计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2)协调能力强,会说普通话,善于与人沟通,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具体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初中学历也可报名,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中学历,届时无法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的解除聘用关系)。

(2)户籍不限;年龄在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的女性,有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3)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选聘,如聘用人员在聘用时,尚未持有幼儿园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届时无法取得的人员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办法:直接到意向报考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所幼儿园。

3.报名材料:报考对象如实填写《2023年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一)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和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符合“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相关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报名的对象需提供《衢州市柯城区人事招考(聘)委托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且还需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各幼儿园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相关事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按《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及相关交通费用由报名对象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及各学校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各幼儿园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以及各幼儿园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配合报名防疫和要求。

(一)考生参加报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省内外有资质的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纸质、电子均可);

3.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4.请随时关注考点当地防疫最新政策,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疫情防控另有规定时,考生需按当地防疫政策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报名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

2.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3.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报名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2.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报名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报名点。请考生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报名资格或耽误报名时间的,责任自负。

3.报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报名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及“柯城教育”公众号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其它招聘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2.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拟招考单位无关。

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柯城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32311。

6.招聘相关信息均只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

柯城区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3026894,3032638;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2023年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一)报名表.docx

附件2:衢州市柯城区人事招考(聘)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