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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外教师和编外财务辅助人员19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17:28:35

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和编外财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公办学校2023学年度教育教学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州市衢江区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和编外财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本次招聘报名及考试情况,按一定计划数建立我区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和编外财务辅助人员的待聘备选库。待聘备选库建立后,根据2023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分批分期从待聘备选库中补充相应岗位的人员。其中幼儿园教师、财务辅助人员按劳动合同制管理;中小学教师纳入储备员额教师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制。具体岗位及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

年龄

专业要求

入围面试人数

1

中小学语文

35周岁及以下

中国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华文教育等专业

10

2

中小学数学

35周岁及以下

数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数学方向)、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等专业

5

3

中小学科学

35周岁及以下

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类、光学工程类、仪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农学、药学类、中药学类、天文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科学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生物学科)等专业

5

4

中小学英语

35周岁及以下

英语、商贸英语、经贸英语、外贸英语、生物医学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商务英语研究、国际法商英语、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国际商务英语等专业

5

5

中小学音乐

35周岁及以下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方向)、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音乐方向)等专业。

5

6

中小学体育

35周岁及以下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学、体育教育与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与训练学、学科教学(体育)等专业。

5

7

幼儿园

40周岁及以下

表演艺术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艺术设计类、设计学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幼教保育、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等专业

150

8

财务辅助

35周岁及以下

工程财务与造价管理、财务管理、财务学、农村财务管理、财务审计与风险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财政学、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审计、大数据与会计等专业

5

合计

 

190

说明:

1.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审查。

2.兼报者入围在编岗位面试,且面试合格的落聘者,其入库人数单列。

 

二、招考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政治思想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二)户籍要求:

1.幼儿园教师:不限

2.中小学教师、财务辅助:具有衢州市户籍(含衢州市生源)。非衢州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

(1)报考人员配偶为衢江区户籍的;

(2)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目前在衢江区参加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

(3)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上述户籍以2023年5月5日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5月5日。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1.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报考财务辅助岗位的,不作普通话等级要求。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

(1)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也可报名,但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资格证;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但需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报考财务辅助岗位的,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

(五)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中小学教师、财务辅助: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要求:

1.幼儿园教师: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2.中小学教师、财务辅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目前在岗的衢江区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和中小学储备员额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http://www.qjq.gov.cn/col/col1229074857/index.html?number=A17A04)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9:00至5月5日17:00

2.报名地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418145842

3.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报名者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4.由于我区在编岗位与编外岗位招考同步进行,若符合在编岗位报名条件,可以先选报在编岗位,再兼报考试科目相同的编外岗位。选报在编岗位的,才可以兼报编外岗位,反之无法兼报(兼报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详见在编岗位公告)。

5.因两个类别的招考在同一报名系统中同时报名,并同期组织笔试、面试,且兼报者成绩两边有效,请在报名时慎重选择所报岗位的类别(在编岗位还是编外岗位)。我区在编教师招考的公告已同步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发布,需要兼报者请关注,并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三)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4月28日12:00-5月6日12: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间内或不能全部完成,报考人员宜尽早确定选报岗位,以免错失改报机会。

(四)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3年4月29日12:00-5月6日17: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属低保户的报名者需在5月5日17: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报名确认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5月6日12: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3838580。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5月11日-5月12日。请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参加笔试。如时间安排有更改,将通过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或报名平台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师岗位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衢江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七)现场资格复审

1.兼报者入围在编岗位招聘资格复审的,可只参加在编岗位招聘的现场资格复审,无需参加编外岗位招聘的现场资格复审。

2.兼报者未入围在编岗位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的,与单报编外招聘岗位的人员合并,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入围面试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3.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学位证、师范类应届生证明(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等与报名资格条件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5月25日,具体名单、时间、地点以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和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其中幼儿园教师需进行技能测试。财务辅助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待聘备选库。

入围面试对象达到25人及以上的岗位需按“蛇形分组法”分组后组织面试,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后计入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修正规则如下:

修正后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修正系数、修正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修正。

4.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修正后的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合格的,纳入待聘备选库;兼报者入围在编岗位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落聘者,亦纳入待聘备选库。

6.因衢江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需要,经学校申请,报请衢江区教育局同意,按折合总成绩(不同面试组的需修正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待聘备选库中择优确定拟上岗对象 。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一年。

(九)体检

1.拟上岗对象的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衢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所有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的人事档案转到衢江区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自动放弃考核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是否递补,由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十一)公示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上岗资格。

3.不按规定办理上岗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上岗资格,并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衢江区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及财务辅助的报名资格。

4.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3.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或转增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4.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0-3838951。

5.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570-8036313、0570-3838706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