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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衢州龙游县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3:23:27

2023年8月龙游县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满足公安机关对工作人员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13人,均为执法勤务辅助岗位(男),列入县公安局辅警编制,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
 
龙游县公安局各科、室、所、队勤务辅警。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29113506/index.html,龙游县公安网。
 
其中此次辅警招聘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拟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只在龙游县公安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随时关注。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拟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五、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8日期间出生);
 
2.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本次招聘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个体形象良好;
 
6.非衢州市户籍人员须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场所。
 
六、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龙游县公安局门卫室对面(龙翔路465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身高及相关资料。
 
报名者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近照一张。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人员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无法提供的视作放弃考察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当场发放笔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男子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可测试3次,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只测试1次。
 
(四)笔试
 
1.笔试试卷实行封闭式命题。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通知(回执)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范围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写作。
 
2.笔试地点:龙游县公安局五楼报告厅(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六)体检
 
1.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数。
 
2.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见公告。
 
4.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县公安局签订合同,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试用期内离职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公布,经考察(政审)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
 
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县公安局辅警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且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
 
本次招聘完成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0.5的比例确定后备人选,在辅警人数缺编时按需替补,后备期为6个月。
 
八、其他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法勤务类岗位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不正当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过程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三)各招录环节由龙游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游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7016019。
 
 
 
 
 
龙游县公安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