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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开化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4年教师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4:44:10

开化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4年教师公告

 

为广泛吸纳优秀教育人才,改善师资结构,打造“两专”教师队伍,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7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聘对象应具备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普通高校2024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
 
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11月18日至2005年11月18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8日至2005年11月18日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2.其他报考对象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语文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学科相匹配(相同或相近),符合招聘要求。
 
(四)其他说明
 
1.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凭《志愿者服务证》,以2024年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3.自愿在开化县内学校工作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及依法服兵役的除外),不能兑现承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信息
 
在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和浙江师范大学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1月18日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设面试点;报名时间:9:30—12: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向的可选择报名点,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到招聘现场递交应聘材料,即可完成报名。
 
3.佐证材料:应聘材料中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所就读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师范生证明和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学业成绩表等,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详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评面试对象。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评面试
 
1.综合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考核。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3。
 
2.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组进行,由评委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面试由开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
 
(五)签约
 
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40%+面试考核×60%),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考核对象。本人放弃签约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
 
(六)考察体检
 
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对签约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签约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奖惩情况等。在校表现须有学校院、系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因参与等邪教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予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幼儿教师体检同时符合《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按期取得,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欢迎有意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届时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参加现场应聘。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6012795联系人:程老师、项老师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