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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聘用制用工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7:11:26

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聘用制用工招聘公告

 

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因公证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公证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在公开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报名不足1:10时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考公证辅助人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绍兴市越城区户籍,年龄35周岁(1989年3月20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延安东路658号新地大厦6楼 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联系人:赵女士85200447)
 
3、报名资料: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笔试(报名不足1:10时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通过报名审核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思维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报考人员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名不足1:10时不再组织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7、体检、考察: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以上岗位聘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
 
1、按照公证处薪酬考核体系执行;
 
2、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关系,在签约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女士85200447。
 
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