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绍兴书画院隶属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书画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有财务工作经验;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身体健康;
(7)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4月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将相关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至邮箱385201566@qq.com。
3.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完整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手写签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职务(职称)证书等PDF格式扫描件。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文联办公室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
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者,由市文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调入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经市文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文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14102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