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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强制医疗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4:48:31

绍兴市强制医疗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强制医疗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男管教)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
 
四、报名地点
 
绍兴市强制医疗所(绍兴市越城区丰山路9号)安全监管科赵同志,
 
联系电话:88260952、13957532678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1份,另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如报名人数超过1:3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强制医疗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强制医疗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市编办和市财政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确定。年薪约5.8万元(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
 
 
绍兴市强制医疗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