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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第二次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4 14:34:57

2024年新昌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补充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4年新昌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限男性,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止报名当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高不低于165CM,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部队服役、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未满3年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4年新昌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现场交给报名工作人员;
 
3.报名地点: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七星街道坤豪路220号),联系电话:0575-86780863;
 
4.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证件照3张(1寸2张,2寸1张,蓝底或白底);
 
(4)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特殊专业人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新昌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7:30,考生需在7:15分前进入考场,若未准时参加,视为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2.测试科目:引体向上(30分)、仰卧起坐(30分)、1000米跑(40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新昌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3)。
 
3.测试地点:新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七星街道坤豪路220号)
 
(三)笔试
 
1.体能测试达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体能测试完成后合格人员在当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练习题库见附件4,内容以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三)加分项
 
因岗位需要,设立加分项: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加2分;
 
2.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加3分;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加3分;
 
4.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加1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加2分。
 
(四)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加分项的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8:00开始。考生需在7:45分前进入候考室,根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若未准时参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全部考试过程。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分项。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若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体能测试成绩再相等的,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参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乡镇政府专职队的招用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在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所有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确定录用人员后,政府专职消防队所属乡镇与被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关注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所有岗位)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用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75-86780863。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