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复核入围人员名单的公告
现将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复核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根据《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定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对入围资格复审复核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复核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二、资格复审复核应提供的材料
1.入围资格复审复核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复核时应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应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应提供《退役士兵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面向残疾人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浙江省颁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资格复审复核人员请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委培生应当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或资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三、资格复审复核的办法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资格复审复核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超过入围资格复审复核比例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接通知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提供的材料到上虞区人力社保局1003室进行资格复审复核确认,合格的递补人员可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人员因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将不再递补。
四、其他要求
考生务必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