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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13:43:36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市镜湖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公益一类,自收自支,经费财政保障)工程监督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
3.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本科要求土木类、建筑类,研究生要求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专业目录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7.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其他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进行,工作日时间,可至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综合事务部现场报名(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1807室,联系电话:陈老师0575-88267367)。
3.所需材料:填写好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开发办综合事务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和思维判断能力,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通过的按规定组织开展考察。体检、考察对象放弃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者,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五)调入。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开发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选调人员报名表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